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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名稱:安賽蜜
應用領域
安賽蜜作為非營養型甜味劑,在一般pH范圍內用于食品飲料其濃度基本無變化。與其他甜味劑可混合使用,特別是與阿斯巴甜以及環己基氨基磺酸鹽合用時效果較佳。可廣泛用于固體飲料、醬菜類、蜜餞、膠姆糖、餐桌用甜味料的各種食品。該品具有強烈甜味,甜度約為蔗糖的200倍,呈味性質與糖精相似,高濃度時有苦味。按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90)規定,最大使用量0.3g/kg。可用于食品、醫藥等方面作甜味劑。
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歐盟、美國、日本、澳大利亞、新西蘭、加拿大等國際組織、國家和地區的法規和標準中均允許安賽蜜作為甜味劑用于相應食品中。如在歐美一些國家中,安賽蜜可用于甜味產品中。 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也規定,安賽蜜可用于以乳為主要配料的即食風味食品或其預制產品(不包括冰淇淋和風味發酵乳)(僅限乳基甜品罐頭)、冷凍飲品(食用冰除外)、水果罐頭、果醬、蜜餞類、腌漬的蔬菜、加工食用菌和藻類、雜糧罐頭、黑芝麻糊、谷類甜品罐頭、焙烤食品、飲料類(包裝飲用水除外)、果凍、餐桌甜味料、調味品、醬油、糖果、膠基糖果等,但不允許在涼果類產品中使用。我國針對安賽蜜還制定了相應的質量規格要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乙酰磺胺酸鉀》(GB 25540-2010)。]此外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識通則》(GB 7718)的規定,只要在食品中使用了安賽蜜(包括使用了含安賽蜜的復配甜味劑)就必須在食品標簽上進行標識。